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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産證上盡量不要寫夫妻兩人的名字,以前不清楚,現在知道也不晚

作者:丁丁說财經

買房對于大多數家庭來說,都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決策之一。激動人心的搖号、看房、議價、貸款、簽約等環節後,終于可以拿到夢寐以求的房産證了。

興奮之餘,不少人卻忽視了房産證署名的重要性,簡單地将夫妻雙方的名字都加上去。殊不知,你的一時大意,可能埋下隐患無數。

有些教訓,不親身經曆很難懂得。房産證到底該如何署名,背後又有哪些财務隐患?讓我們一起來揭秘。

房産證上盡量不要寫夫妻兩人的名字,以前不清楚,現在知道也不晚

一、房産證署名夫妻雙方可能面臨的風險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句調侃的話,在房産證聯名上卻可能應驗。據統計,大陸離婚率近年來呈上升趨勢。

一旦夫妻關系破裂,共同名下的房産很可能成為雙方争奪的籌碼。即便是和平分手,房産也難免被當成利益的博弈工具。

杭州的張女士就深陷離婚糾紛的泥潭。5年前,她和丈夫買下一套200萬的房子,産證寫了雙方名字。

如今二人情斷義絕,丈夫卻拿房産做要挾,不同意轉讓或出售,讓張女士處于"進退兩難"的困境。類似案例數不勝數,"同床異夢"最終淪為"同房異産",讓人唏噓不已。

房産證聯名的另一個雷區是繼承問題。一旦夫妻一方去世,房屋所有權的繼承順序将讓簡單的事情複雜化。

除了配偶,還需考慮子女和父母的繼承權,甚至還可能出現兄弟姐妹、祖父母等其他順位繼承人。當繼承人之間産生沖突,法律糾紛在所難免。

北京王先生的遭遇就很讓人頭疼。父親去世後,他和哥哥對房産的處理問題各執一詞。

由于房産證同時署了父母的名字,母親作為共有人,擁有優先繼承權和使用權,王先生和哥哥都隻能"幹瞪眼"。

除了婚姻變故和繼承糾葛,房産聯名可能帶來的另一隐患是房屋處置受限。

一般情況下,房屋出售、抵押、贈與等操作須經過共有人的同意。也就是說,你想單方面做主,對不起,不行!這無疑給交易帶來諸多掣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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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單獨署名的好處及注意事項

基于上述種種風險,專家建議,夫妻買房盡量給一人單獨署名,這樣做的好處顯而易見。

首先,單獨署名有利于保障個人财産權益。婚姻和愛情,本就充滿變數,誰也無法預知未來。

一旦關系出現裂痕,個人名下的房産能讓你免于陷入糾紛的泥沼,做到"恩斷義絕,利益兩清"。從自我保護的角度看,這不失為理性之舉。

另一方面,單獨署名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簡化房産交易流程,提高效率。産權歸屬明晰,處置自主權更大。簡單地說,你自己掌握的牌,打起來就不用受他人掣肘。

不過,房産證單獨署名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實作的。根據大陸法律規定,夫妻對共同财産享有平等的處置權。

若買房款是夫妻共同出資,那麼單獨署名需要配偶書面同意,以避免引發不必要的法律風險。況且,個人購房也要考慮實際的家庭因素,對于收入不穩定或經濟實力較弱的一方來說,單獨買房的壓力不小。

天津的李先生就為此躊躇不決。雖然他的全款房名下隻有自己,但這筆錢有相當一部分來自于妻子的積蓄。現在妻子總感覺吃虧,時不時就抱怨兩句,搞得夫妻倆時常鬧别扭。

看來,房産證署誰的名字,還得看夫妻雙方的具體情況和實力,要在法律、情感、理性之間尋求平衡。

房産證上盡量不要寫夫妻兩人的名字,以前不清楚,現在知道也不晚

結語

買房不易,防患未然很重要。房産證署名看似小事,實則大有學問。夫妻本是同林鳥,大可不必傷了和氣。

單獨署名也好,聯名也罷,最關鍵的是要尊重彼此,照顧雙方利益。同時,我們要未雨綢缪,盡早做好财富傳承和資産配置規劃。

用理性和智慧去對待婚姻中的柴米油鹽,才能收獲"門當戶對"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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