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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決定免去職務後落馬的“老虎”,受賄超1.2億,違法放貸33.2億餘元,當庭認罪!

作者:魯中晨報

4月24日,中國銀行原董事長劉連舸受賄、違法發放貸款案在山東濟南一審開庭。劉連舸被指控受賄1.21億餘元。

中央決定免去職務後落馬的“老虎”,受賄超1.2億,違法放貸33.2億餘元,當庭認罪!

“上官彙”注意到,劉連舸是2023年第14個落馬的中管幹部。他曾先在2023年2月被免去中國銀行黨委書記一職。随後,2023年3月,在辭去中國銀行董事長等一系列職務10餘天後,劉連舸被通報落馬。

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劉連舸利用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機關和個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給予的财物共計折合人民币1.21億餘元。

2017年底至2020年初,劉連舸在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明知相關企業不符合發放貸款條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規定,推動向相關機關發放貸款共計人民币33.2億餘元,造成本金損失人民币1.9億餘元。

辭職10餘天後被查

公開履歷顯示,劉連舸1985年畢業于吉林财貿學院财政金融系(現吉林财經大學),1987年畢業于中國人民銀行研究所學生部,獲經濟學碩士學位。其工作履曆主要分為央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銀行三部分。

1987年劉連舸加入央行,曾先後擔任中國人民銀行國際司副司長、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長兼國家外彙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局長、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保衛局)局長等職務。

2007年3月,劉連舸調任中國進出口銀行副行長,并于2007年9月至2015年2月兼任非洲進出口銀行董事,2009年3月至2015年6月兼任中國-意大利曼達林基金監事會主席,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兼任(亞洲)區域信用擔保與投資基金董事長。2015年7月,劉連舸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副董事長、行長。

2018年,劉連舸調任中國銀行,先後出任行長、董事長。

2023年2月17日下午,中國銀行官網顯示,該行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受中央組織部上司委派,中央組織部有關幹部局負責同志宣布了中央決定:免去劉連舸同志的中國銀行黨委書記職務。

3月19日,中國銀行公告稱,劉連舸因工作調整,辭去董事長、執行董事、董事會戰略發展委員會主席及委員、企業文化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

2023年3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中國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同日下午,中國銀行召開幹部會議,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同志宣布了中央決定:葛海蛟同志任中國銀行黨委書記。

2023年10月7日,中國銀行官網消息,中國銀行黨委召開會議,傳達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于給予劉連舸的處分決定,黨委書記、董事長葛海蛟主持會議并講話,黨委班子成員作表态發言。與會同志一緻表示,堅決擁護黨中央決定,堅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緻,将深刻汲取劉連舸案件慘痛教訓,引以為戒、警鐘長鳴、舉一反三,切實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做到嚴于律己、嚴負其責、嚴管所轄,更加堅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會議指出,劉連舸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觸目驚心,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嚴重危害,辜負了黨中央的重托和全行幹部員工的信任,嚴重破壞了中國銀行的政治生态,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教訓深刻。

私自攜帶違禁書刊入境

2023年國慶長假後第一天,中紀委同時處理三隻“老虎”。當日下午3時,中紀委釋出消息,國家體育總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杜兆才,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殷美根被“雙開”;中國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處分通報指出,劉連舸還有“私自攜帶違禁書刊入境”等情節——

經查,劉連舸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棄守金融風險防控職責,大肆違規插手信貸項目,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金融風險,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嚴重破壞所在機關政治生态,私自攜帶違禁書刊入境,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出入私人會所、接受滑雪和旅遊安排,長期借用管理對象車輛;

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徇私錄用調整提拔幹部;

違規經商辦企業;

違規幹預資金借貸,私自留存涉密資料;

道德敗壞,家風不正,對親屬失管失教;

毫無紀法底線,擅權妄為,“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4月24日的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劉連舸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劉連舸進行了最後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作者:上官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