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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離婚冷靜期街頭殺妻 被判死刑

作者:東明縣融媒體中心

2024年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趙留超故意殺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周某霞于2011年登記結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定離婚。2023年7月30日晚,周某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徑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随身攜帶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緻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緻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部分被害人及其親屬、被告人親屬等十餘人旁聽了宣判。

來源: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此前報道:

監控視訊之外的“離婚冷靜期殺妻案”:一場持續十餘年的家暴

男子離婚冷靜期街頭殺妻 被判死刑

周女士的妹妹小周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趙某對周女士的家暴持續已久,周女士曾多次提出過離婚的想法,但未能成功。直到2023年7月,趙某終于同意在離婚協定上簽字。

小周原以為,這會是姐姐新生活的開端,可姐姐周女士,倒在了離婚冷靜期的第13天。

行兇者家人稱其行為不算家暴“都沒有撓癢癢疼”

周女士遭遇了家暴,在周家、趙家甚至一些朋友那裡,都不是秘密。

據小周回憶,2010年,姐姐第一次帶趙某回家時,就曾經向家裡人說過趙某會對她動手。當時家裡人以為是普通的夫妻沖突,沒有引起足夠重視,這讓她十分後悔,“家裡人不知道我姐是被這麼虐待的。如果知道,我們不會一味聽信我姐的,而不去幹涉。”

周女士被虐待的許多細節,小周是從姐姐的閨蜜陳女士(化姓)處知曉的。2019年,周女士和陳女士合作開過半年店。那期間,陳女士發現對方身上經常帶着傷痕,嘴角、膝蓋也不時有浮腫,問了才知道,這都是趙某施暴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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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陳女士回憶裡,短短半年時間,閨蜜每個月都要挨打,有時候一個月就會有兩三次,周女士曾跟她說過遭遇家暴時的情景。至于家暴的原因,都來源于瑣事,比如做飯晚了、給娘家人錢,又或者不想同房……兇案發生以後,周女士的家人打電話給陳女士,陳女士的第一反應是“是不是又被趙某打了?”

小周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隻是知道姐姐遭遇了家暴,但從未想過會如此惡劣。在她印象裡,以前幾次鬧離婚的時候,趙某認過錯、道過歉,也保證過不再動手。

2023年7月,趙某同意在離婚協定書上簽字。進入離婚冷靜期後,周女士曾經接到趙某姐姐打來的電話,對方勸她不要離婚。那時小周就在旁邊,她質問對方知不知道趙某對周女士施暴的事,對方則表示趙某的行為算不上家暴,“都沒有撓癢癢疼”。

2024年3月20日,該案審判前的庭前會議上,趙某家人再次提到這一點,除了稱趙某的行為不算家暴外,還說自家對周女士“就像對寶貝一樣”。

離婚冷靜期中持續被騷擾她倒在了丈夫的尖刀下

在小周的回憶裡,從2010年第一次把趙某帶回家,到2023年喪命于對方刀下,姐姐周女士曾經多次有過逃離這段婚姻的想法。

悲劇發生後,小周從姐姐周女士的包裡找到了一份離婚協定,協定約定兩個孩子歸男方撫養,房子歸長子所有;共同存款40萬元暫由男方保管,于領取離婚證之日男方給付女方20萬元;領取離婚證之前男方若有毆打、辱罵女方的行為,需賠償女方精神損失費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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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的銀行卡流水則顯示,在送出離婚申請前一天,她将30萬元轉到了趙某母親的銀行卡上。

小周稱,姐姐周女士過去幾次試圖離婚,都在趙某或求饒、或威脅的阻攔下未能成功。據她了解,姐姐希望離婚的原因有很多,除了家暴,趙某還曾婚内出軌。2016年某出軌對象懷孕後,趙某還讓周女士出面給錢“解決問題”。

案件審判過程中,周家曾要求檢方就趙某的婚内過錯收集相關證據。檢方告訴他們,“案子本身很清晰,如果需要的話法官會去調查。”

小周回憶,這次離婚的導火索,是姐姐提出想把兩個孩子從趙某老家接到廣州過暑假,趙某堅決反對。争吵過後,二人前往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簽署離婚協定,被告知需要過30天離婚冷靜期。

直到事發前,趙某不斷對周女士進行騷擾、糾纏,并以其家人的安全相威脅,要求她見面。擔心影響家人生活,周女士答應了對方的要求。

雙方約好在街頭見面,周女士随後倒在了趙某的尖刀下……

兇案發生前民警曾在電話中口頭警告過兇手

小周忘不掉2023年7月20日發生的一切。

那天下午,周女士和她又受到了趙某的騷擾,對方要求周女士“出來談談”,并威脅說如果拒絕見面,就要對周女士的哥哥動手。在小周出示的聊天記錄裡,趙某揚言自己已經交代好了“身後事”,“來吧報警抓我呀,我就想殺人。”

出于安全考慮,小周撥打了110報警電話,并于當日18時左右前往廣州市天河區龍洞派出所,在該所待了近1個小時。

其間,趙某曾打電話給周女士,民警接過電話對趙某進行了口頭警告,并叫他來派出所和周女士溝通。趙某則表示“不會來派出所”,民警遂讓周女士在趙某上門騷擾,或做出危害她們人身安全的行為後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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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派出所後,趙某的騷擾仍在持續。為了家人的安全,周女士決定按趙某說的見一面。周女士的哥哥、弟弟、表哥等親屬也在附近務工,小周跟他們說了周女士要和趙某見面,幾人提出一同前往。

幾個小時後,趙某騎着電動自行車出現在見面地點,掏出刀具先刺傷了周女士的幾位親人。随後,趙某持刀追趕周女士,在她胸口捅刺多次。廣州市警察局荔灣區分局出具的司法鑒定結果顯示,周女士的死因為被銳器作用造成心髒破裂導緻失血性休克。

阻攔趙某的過程中,周女士的哥哥右胸部、左前臂等多處被刺傷,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至今其左手未能恢複正常勞動能力,另外幾位親屬則同樣留下不同程度的損傷。小周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所有周家的親屬都已經達成一緻,不接受趙某的道歉,不要他任何形式的經濟賠償。

被收押進看守所後,趙某曾寄出一封信,長達五頁,後面三頁都是自我批評和求情,其中多次提到“兩個孩子”:“你們忍心看他們少年喪失雙親嗎?”

在庭審上,他同樣以兩個孩子為由,請求法院從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