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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轉!阻攔春耕事件後續:租賃者四元租入七百租出,有償使用沒毛病

作者:溫柔葡萄vCA

内蒙開魯縣的紀雲浩和一衆幹部阻撓農戶春耕一事,可謂鬧得沸沸揚揚,本來以為那個口出狂言“我不懂法”的鎮副書記紀雲浩被免職後,此事就會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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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轉!阻攔春耕事件後續:租賃者四元租入七百租出,有償使用沒毛病

開魯縣也在第一時間成立了調查組,對此事發出了通報,通報中梳理了幾點資訊:

1、 這個繳費是有依據的,而且大部分人都交了,隻是少數人沒交。

2、 幹部态度确實不對,是以該處罰的都被處罰,性質惡劣的也被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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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來說,這種熱點事件發出通報後,有人受到處罰了,大家心口憋着的那股氣也就消了,然而似乎這個話題又繼續發酵,大家圍繞着這筆錢到底該不該交,又引發了新的一輪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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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出現反轉:4元租下,700元轉租吃差價?

無奈之下,開魯縣又發出第二次通報,對繳費一事進行了詳細說明,然後得出一個大瓜:

這個叫張某柱的不是農民啊,而是個大租戶,當年承包下來才4塊錢一畝地,如今他還把部分土地轉租給别人,一畝地租出去700元,這足足翻了175倍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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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肯交錢的張某柱不是本村的人,他們是個外來戶,他超出合同約定的用途去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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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是針對收費問題進行的解釋:

不是二次收費,而是這塊土地變成了一塊新的耕地,根據上級指導意見,本縣制定出來的指導方案,所實施的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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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通告大緻總結是:

1、有一個叫張某柱的外村人,許多年前租下村子的5000多畝沒人要的土地,因為沒人要,是以便宜,才4塊錢一畝。

2、然後呢,這個叫張某柱的人這麼多年來,自己掏錢請人買肥料,把土地給養肥了,最終呢,這塊土地終于可以變成可以耕地的肥沃土地。

3、 張某柱呢,又把部分土地以700元的高價轉租給了第三個人。

4、 這時上級有那麼一個指導意見的檔案,我們就根據這個檔案制定了一個适合本縣的方案,這個方案與張某柱過去承包交錢的不一樣,那是一個新的收費方案,是以這次收費,不是二次收費,而是這個方案的首次收費。

似乎這個解釋,還是沒能得到大部分網友的支援

不少人認為,當初是以草地租給農戶,這不是農戶随便哈一口氣就能讓草地變成耕地,人家這些年投入的都是真金白銀。如果真要收回,或者是重新簽訂合同,那也應當把農戶這些年的投入計算進去,減掉這些成本後再收費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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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争議焦點

首先,張某柱戶籍是哪裡的,當年租了多少錢,這個和争議沒有關聯,這些純屬廢話。

重點是:

1、 合同到底有沒有限制張某柱的使用範圍?

2、 合同是否限制張某柱不能轉租第三方?

3、 合同是否約定遇到特殊情況的解決方案以及賠償細節?

這三點才是解決此案争議的關鍵,假如合同确實約定了土地隻能用來養牛,不能種草,而張某柱自己掏錢來養肥土地,那确實是張某柱違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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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說明的收費依據,我認為是不合理的,首先這個依據是指導性意見和當地指定的方案,那就不屬于法律法規,當然地方性的檔案是可以作為訴訟的參考依據,但絕對不能淩駕于法律之上,假如與法律規定的有沖突,那法官審理時,還是會以法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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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目前沒有完全版的合同流出,是以無法判斷農戶該不該交這筆錢,合同裡面的細節才是解開這個糾紛的關鍵之處,而農戶和村委至今也都沒有提到這些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