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創作挑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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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起你絕對想象不到的兇殘案件。
“有一段時間我不敢回家了,我不敢開門了,我怕打開那個門,我怕看到那種現場,我害怕”
兇手的變态程度不僅讓警察局副局長有家不敢回,甚至還直接吓死了一個人。
而且是真正意義上的死。
還沒睡的大寶貝們,快上車了,今天帶你們看點不一樣的。
離奇盜竊案
2006年11月,内蒙古巴彥呼碩發生了一起盜竊案。
而在抓到兇手之後,内蒙古有警方驚訝地發現,兇手犯的事,遠遠不止這一件。
内蒙古巴彥呼碩的一個牧民報警稱,他們家丢了一大筆錢。
牧民懷疑是他們雇的放羊倌偷的,但是他們沒有證據。
報警之後,警方立刻就趕往了該牧民的家中。
但是由于草原實在太大,是以警方緊趕慢趕,也花了幾個小時才找到牧民住的地方。
牧民說,他們家之前雇了一個叫做李小泉的人給他們放羊。
但是李小泉不但不好好放羊,反而一轉手就把他的羊給賣了。
牧民氣得解雇了李小泉,可當李小泉走了之後他才發現,自己家中的幾千塊錢不翼而飛了。
倒也不是牧民帶着有色眼鏡看李小泉,實在是李小泉的人品在牧民圈子裡确實不咋的。
而警方在來到牧民家裡的時候,也發現了異常之處。
這個牧民家裡養了一條超級兇的狗。
警方還沒走近的時候,就聽到這條狗在狂叫。
而越接近牧民家,這條狗就叫得越是撕心裂肺。
可以說,除了牧民家裡的人,幾乎沒有人能夠接近這條狗,甚至是接近牧民的家。
然而在勘察完現場之後警察卻發現,小偷留下來的痕迹十分可疑。
牧民的家中被翻得不成樣子,而從小偷逃跑的蹤迹來看,居然跟牧民家中養的狗有關系。
“這個犯罪嫌疑人恰恰就是從這個狗窩上進出的,出來時候也是踩着這個狗窩,你想如果不是熟人,誰敢在那麼兇的狗面前去進出啊。”
能夠從一條惡犬頭上逃走,這個小偷一定不簡單,并且他隻能是熟人。
而警方查了那些和牧民住得比較近的人以後,卻發現他們根本就沒有作案動機和作案時間。
再加上牧民報警的時候就已經說過,他懷疑是李小泉偷的。
是以在警方的心裡,對李小泉的懷疑已經上升到了百分之八十。
随後經過更為細緻的調查,警方确認李小泉就是偷牧民錢的人。
2007年2月1日,李小泉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李小泉被逮捕之後,他的檔案中就永遠都會留下盜竊罪這三個字。
同時他的血樣DNA等資訊,也被專門存檔在了有案底的那個分類。
後來被放出來之後,李小泉并沒有把這次的盜竊案當回事。
然而他卻沒有想到,正是這一次的存檔,直接就把他做過的另一起大案暴露得一幹二淨。
案發現場觸目驚心
内蒙古大草原上有個狠人。
他的兇狠程度直逼《消失的夫妻》中的兇手。
先殺後奸已經無法滿足變态至極的他,案發現場直接吓死了一個中年男人。
公安副局長被他吓得不敢回家,案子甚至拖了五年都沒有告破。
那是2005年7月4日,内蒙古巴彥呼碩警方突然接到了一通報警電話。
電話那頭的聲音非常虛弱,他告訴警方鎮子上的澡堂裡發生了一起命案,一個女人被殺了,地上全部都是血。
而且女人的腦袋也沒了。
才剛剛說完這一句話,電話就被挂斷了。
于是警方不敢耽擱,迅速組織警力來到報案人所說的澡堂。
結果剛一打開門,屋子裡的場景就把他們震撼地說不出來話。
“被害人是被切頸了,赤裸屍體,已經死了”
死者渾身上下不着寸縷,生前或者死後被侵害的可能性極大。
而她的腦袋和身體分了家,看起來極為觸目驚心。
警方一時之間竟然找不到任何語言來形容當時的心情。
而更讓警方意想不到的是,正當他們在案發現場進行搜查的時候,當時那名報案的男人已經死了。
因為案發現場确實太過于沖擊,男子被吓破了膽,回家沒幾天就見了太奶。
警方一邊驚詫于男子的死,一邊也在加快破案的步伐。
從案發現場來看,死者在被害之前,應該就處于一種昏迷的狀态了。
因為死者頭上的傷和流血的方向并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這也就意味着死者躺在地上之後,就沒有再動過了。
而且從死者躺在地上的姿勢來看,她在受到侵害的時候并沒有掙紮或者反抗。
這也就表示,兇手應該是先把死者殺了之後,然後又對其實施侵犯的。
而令警方毛骨悚然的是,兇手很有可能是把死者的脖子割斷之後,才對她進行的侵犯。
因為在死者的身上沒有其他緻命的傷痕。
另外死者的屋子裡被翻得底朝天,衣服還有各種箱子都被翻得亂七八糟,說明兇手在侵犯完死者之後,又翻動了物品去尋找财物。
不過雖然大概分析出了死者的作案過程,可警方依然覺得很疑惑,死者和兇手之間難道是有什麼深仇大恨嗎?
否則兇手為什麼要把她的腦袋給割掉呢?
經過走訪調查,警方得知澡堂的老闆叫彭某,離婚帶了個娃。
澡堂剛開業沒多久,周圍的鄰居對彭某的評價都很不錯,也沒有聽說過彭某和誰有過沖突。
經過一番排查,從作案時間上來看,警方基本上排除了彭某前夫的嫌疑。
而想要弄清楚兇手到底是有怎樣的作案動機,警方認為還是要回到案發現場才能看出一二。
随後警方發現,在案發現場有一把刀,就是家中用來切菜的那種菜刀。
看遍現場之後,警方推測,這把菜刀就是兇手殺害彭某的兇器。
而這也讓警方得出了一個結論,兇手很有可能不是熟人,而且還是臨時起意,才殺害彭某的。
因為如果要是熟人并且有預謀的話,兇手會把作案工具提前準備好,而不是用彭某家中的菜刀。
并且他還把菜刀留在了作案現場,這就更加大了兇手是臨時決定殺人的可能性。
分析到這裡,案件大概已經有了眉目,但是想要找到兇手本人,還是要費一番功夫。
真相大白
離婚少婦被男子砍掉頭顱,随後男子又興緻勃勃地侵犯了她的屍體。
這畫面太美誰也不敢看,因為第一個看過的人,已經去喝孟婆湯了。
警方已經基本上能夠确定,這起惡性殺人案不是熟人作案。
但是在茫茫人海中去尋找兇手,無異于大海撈針。
于是警友善決定從警察局的檔案中,對那些曾經有過案底犯過事的人進行篩選。
但遺憾的是,警方篩選了好幾遍,都沒有篩出來和案發現場相比對的DNA資訊。
而就在此時,留在案發現場附近繼續進行排查的警方,傳來了一條新的線索。
在澡堂門口的一處草叢中,警方發現了一條全新的内褲。
要知道案發那幾天,當地一連下了好幾天的雨,是以這條内褲極大可能就是兇手在案發後帶出來的。
而在案發現場,警方又提取出來了一個還算完整的鞋印。
從鞋印上的花紋來看,應該是幹活時經常會穿的膠鞋。
一般幹體力活的人穿這種鞋,這樣從穿的足迹來判斷人,嫌疑人文化水準不是很高,家庭不是很富裕。
但還是那句話,盡管已經鎖定了兇手的大概特征,但是由于當時的刑偵技術十分有限,再加上流動人口等原因,是以一直等到次年新警察局長上任,這個案子也沒有被偵破。
而新局長上任之後,對于這個異常棘手的案子也思考了很久。
随後他又給出了兩條新的破案方向。
一個是可以繼續查這兩年的一些新的有案底的人員。
因為兇手很有可能在案發之後,再繼續作案。
再一個就是草原上的流動人口确實不少,而這種流動人口,基本上都是牧民家中雇來放牛放羊的人。
如果當年是這種人作案的話,那麼就可以把重點之一放在他們身上,從牧民入手,去排查這些打工的人。
恰好這一類打勞工,大都比較符合家庭不富裕以及文化水準不太高這兩個特點。
從這兩個新的方向出發,當地警方終于在2010年的時候,發現了一個叫李小泉的男子。
他的血型以及DNA資訊,都和當年兇殺案現場留下的痕迹高度吻合。
很快警方就鎖定了李小泉居住的地方,并将李小泉緝拿歸案。
面對警方的審訊,李小泉對自己當年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他承認就是自己殺害了彭某。
當時他原本是想要去澡堂洗澡,但是進去之後卻發現除了彭某之外,澡堂裡竟然空無一人。
于是他便見色起意,想要侵犯彭某。
彭某誓死不從,可是她一個女人的力氣根本比不過李小泉。
而李小泉發現彭某掙紮地這麼厲害,一時之間惱羞成怒,就用繩子勒死了她。
擔心彭某沒死透,李小泉一上頭,直接拎起菜刀,把彭某的腦袋砍了下來。
或許是身體上的欲望還沒有完全消失,看着彭某的屍體,李小泉居然又去侵犯了她。
結語
隻能說,世界上像李小泉這樣的變态,實在是少之又少。
而他最終也難逃法律的制裁,為自己的兇狠付出代價。
- 作者:栀葉
- 編輯:栀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