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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媽試戴1000元手镯拒絕取下,老闆:砸了,大媽:100元我買

作者:金句摘編

大媽試戴1000元手镯,以手疼為由拒絕取下,老闆:把手镯砸了,大媽:我花100元買

2021年,河南鄭州一大媽來到珠寶店試戴玉手镯,卻以手疼為借口拒絕店家将其取下。老闆表示可以将手镯砸碎的時候,大媽表示自己可以用100元買下。

大媽試戴1000元手镯拒絕取下,老闆:砸了,大媽:100元我買

當時河南鄭州的一家玉器店裡,迎來了一個特殊的客人。來人正是一個長得白白胖胖的大媽,店長打量了一下大媽的穿戴,覺得她是一個大客戶,便趕忙迎了上去。隻見大媽開始打量起玉器店裡的各種玉镯,但是大媽看了很多玉镯之後都不滿意。店長見此情況便将大媽引到了高端玉镯的櫃台。當大媽剛剛看到這些昂貴的玉镯之後,臉色頓時就好了很多。大媽在挑挑揀揀之後,看上了一個标着1000元價格的玉镯。在看好之後,大媽便對店長表示,自己想要試一試這個玉镯。店長有着豐富的銷售經驗,一看就知道這個玉镯對于大媽的手圍來說有點小。是以,店長便婉轉地表示,這個玉镯可能不怎麼适合她。她可以再看看其他的镯子。但大媽完全沒有把店長的提議放在眼裡,她執意要試一下這隻镯子。店長無奈隻能答應幫大媽試一試,但是在試戴之前,店長先給大媽打了一個預防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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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長表示如果大媽執意試戴镯子的話,很有可能會傷到她的手。見大媽已經得知了這個後果,但還是十分堅持,店長隻能拿出這隻玉镯,嘗試着往大媽的手上套去。店長在費盡了九牛二虎之力,終于将手镯套到了大媽的手上。店長端詳着大媽的神色,覺得今天這筆交易應該是穩了。但令店長沒有想到的是,大媽在手镯戴上沒多久,就表示自己不喜歡這個手镯了,讓店長把手镯取下來。起初店長還沒有想太多,隻是以為大媽想要試一試其他的镯子。于是店長便打算将镯子從大媽的手上取下來,但隻要店長剛剛用一點勁,大媽便馬上叫喊着自己的手疼。這讓店長感到十分為難,如果不用點力氣的話,這個玉镯根本就取不下來。盡管店長對大媽一再進行了解釋,但大媽就是一直叫嚷着自己的手疼。她不管店長怎麼将手镯取下來,但就是不能用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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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媽的這種異常表現,讓店長的内心産生了一絲異樣的情緒。為了盡快解決這個問題,店長便報了警。警察在到達現場之後,便從店長的口中了解了事情的全部經過。于是警友善開始協調雙方的沖突,想讓大媽配合一下。但是大媽此時耍起了無賴,表示自己平日裡對自己的手花了大價錢保護,自己的手絕對不能傷到。即使警方不斷地和大媽講理,但是大媽還是不依不饒。店主再也忍不了大媽的無賴了,他憤怒地表示,自己不取手镯了,直接砸掉行不行。但大媽連這個計劃也不同意,雙方再度陷入了僵持狀态。因為大家已經在這件事情上耗費了太長的時間了,所有人都沒有太多的時間再耗在這上面。于是民警便詢問大媽,她想怎麼處理這件事。大媽見時機已經成熟,便表示店家無需将镯子取下來,我可以花費100元買下這個手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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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店家并不願意,标價1000元的手镯大媽妄圖隻用100元就買下,這完全是在獅子大開口。大媽見店長并不願意,便表示自己有的是時間和店家耗下去。眼見時間一點一點流逝,自家店裡依舊是鬧哄哄的,很多原來想要來自家店裡購買商品的顧客,都被店裡的氛圍吓跑了。老闆知道這樣下去,自己将會損失更加慘重。于是便答應了大媽的要求,讓她用100元的價格購買了這隻手镯,這件事也就此落下了帷幕。那麼在這件事情中究竟是誰對誰錯呢?按照大陸現有的法律規定,首先店家在明知強套手镯很有可能會對大媽的手造成傷害的情況下,依然将手镯套了上去。如果在套摘手镯的過程中,手镯對大媽的手造成傷害的話,那麼店家有責任肩負起大媽治療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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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大媽在已經得知自己有可能受傷的情況下,依舊讓店長給自己套手镯,也需要為此擔負一定的責任。是以,如果大媽真的受傷的話,她和店長都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而大媽這種以100元購買1000元手镯的做法,如果店員追究起來,大媽被查出是故意敲詐的話,她也需要為此承擔起一定的法律責任。是以說,無論在何時何地,我們都不能違背道德的底線,做出違背法律的事情。而店長在遇到這樣的事情時,也可以積極尋求法律的幫助,隻有這樣才能保證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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