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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婚又閃離 男方起訴要求退還彩禮和三金

作者:上遊新聞

“我與她結婚時間短,我給她彩禮和三金是為了和她過一輩子,但是在一起才一個月就離婚了,她應把彩禮和三金都退給我。”

“他騙婚,不誠實,才導緻我們結婚一個多月就離婚。我也因為他騙婚而成了二婚,彩禮和三金是他應該賠償給我的。”

……

為共建無訟村居,助力和美鄉村建設,4月26日,重慶沙坪壩區人民法院聯合該區司法局在沙坪壩豐文街道三河村開展陳家橋法庭“和美鄉村巡回審判點”授牌儀式。活動中,一樁該院審理的真實婚約财産糾紛案,在現場進行了庭審全程再現。

閃婚又閃離 男方起訴要求退還彩禮和三金

閃婚閃離的兩人,為彩禮鬧上法庭

去年5月底,吳某與杜某相識,在彼此對對方都表示滿意後确立了戀愛關系。去年7月15日,兩人在沙坪壩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原本,這個剛組合的小家還在蜜月期,卻因性格不合,結婚一個月後,兩人就協定離婚,決定分手。

随後,兩人為了彩禮的返還問題,鬧上了法院。

吳某稱,“我與女方結婚時間短,我給女方彩禮和三金,是為了和她過一輩子。但是,在一起才一個月就離婚了,女方應把彩禮和三金都退給我。”為此,吳某要求杜某退還為結婚支付的彩禮28.8萬元,及購買的三金(金戒指、金項鍊、金手镯)。

法庭上,女方表示,在結婚登記前一天确實收到了吳某給的28.8萬元。三金是兩人一起買的不假,但是都是給她量身定做的,屬于贈與。然而,男方為了與自己結婚,故意僞造未結過婚的征信,緻使自己錯誤以為對方未結過婚。結婚當天去民政局時,才發現男方之前離過婚。

而且,兩人認識時間短,男方很會僞裝,談戀愛的時候表現得很溫柔、體貼、大方,自己還是比較滿意。結婚後,他就卸去僞裝,對自己愛答不理,很摳門,還出去打牌、喝酒,說了也不聽。

兩人為這些事情經常吵架。最後,雙方協商一緻,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男方也并沒有說要退彩禮及三金。現在起訴要求退還,屬于出爾反爾。男方對婚姻的解除存在重大過錯。彩禮及三金是男方自己主動給的,不同意退還。

男方也表示,自己之是以沒有如實告知自己的婚姻,是因為他發現與女方很合适,自從第一眼看到女方,就認定她是自己一生的伴侶。他不想因為之前的一段婚姻問題,而影響兩人的這段良緣。

法官判決:返還彩禮金額酌情确定20萬元

閃婚又閃離 男方起訴要求退還彩禮和三金

法官經現場審理後認為,婚前給付彩禮是大陸的婚姻習俗,是男方以結婚為目的基于公序良俗向女方支付的一定金額的現金及财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本案中,原、被告從結婚到離婚不到兩個月,加上婚前同居時間,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不超過一個月。再結合原告為了能與被告結婚,故意隐瞞曾經結婚的事實,對最終雙方離婚存在一定的過錯。

為此,在綜合以上因素,對于原告主張的返還彩禮金額,該院酌情确定為20萬元。

對于,原告主張的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援。

案件結束後,法官還通過以案釋法,呼籲群衆弘揚中華優秀傳統美德,共同抵制低俗婚戀觀、索要高價彩禮、婚介慫恿擡高彩禮金額等現象,将抵制高價彩禮等納入村規民約。

閃婚又閃離 男方起訴要求退還彩禮和三金

另外,陳家橋法庭和豐文街道司法所采用中國傳統的說唱表演形式“三句半”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案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法治宣傳。

下一步,陳家橋法庭将在服務鄉村産業振興、融入基層社會治理、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守護農村生态環境等方面與時俱進、因時而變、因地制宜,積極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實施鄉村建設行動中貢獻司法力量。

上遊新聞記者 徐勤 實習生 智怡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