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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過期藥誤人、“錯藥”殺人,别再把藥賣給藥販子

作者:漢新聞

近年來,随着醫保報帳水準的不斷提高、醫保目錄内藥品範圍的逐漸擴充,特别是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改革的穩步推進,人民群衆買藥用藥更加便捷,醫院、藥店、診所,甚至線上都可購藥并醫保報帳。然而,惠民政策在給全民帶來實惠和便捷的同時,也讓一些不法分子動起了歪心思,不少藥販子通過“高價回收”誘導參保人參與藥品買賣。這種變相回收參保人享受醫保報帳後所購藥品,改頭換面再次銷售的,就是醫保“回流藥”。

參與“回流藥”買賣,害人害己,切莫大意!

國家醫保局:過期藥誤人、“錯藥”殺人,别再把藥賣給藥販子

如此處理手裡的藥,能行嗎?

有些地方醫保政策好,一些特殊病報帳比例高,患者自費10元就可以開出總價100多元的藥,哪怕以半價50元賣出去,還有得賺?

有些患者病情輕微,卻向醫生描述病情嚴重,要求按上限用藥量開藥,吃一份賣三份,既治了病又賺了錢?

有些人病好了藥開多了,閑着也是浪費,扔了又太可惜,不如都賣出去,賺點小錢補貼家用?

還有些人家裡的藥快到期了,正好有人高價收,幹脆賣了,反正不虧?

持有這樣想法的朋友,請您耐心看完我們的文章,不要因貪圖小利成為藥販子的幫兇,給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回流藥”,有什麼危害?

一是“假藥”害人,有的藥販子把真藥賣給零散用藥的小診所,再把真藥盒裡裝上假藥賣給藥店,如此以假亂真,如患者不慎服用,不僅影響治療效果,更有可能危及生命!

二是“過期藥”誤人,因為藥品的有效期并不直接印在藥片上,很多藥販子把臨期的或已過期的藥品從原包裝中拆出來,再裝入新藥盒。患者隻能看到新藥盒上的新日期,并不知道自己吃的是過期藥,如此張冠李戴,輕則延誤病情,重則誤人性命!

三是“錯藥”殺人,有的藥販子在拆解重組“回流藥”過程中,劑量規格、藥品種類往往産生混淆。小孩吃了成人藥會有生命危險,需要促進血液循環的患者吃了凝血藥能直接喪命,一些精神類麻醉鎮痛類特殊藥物,甚至被當成毒品轉賣給年少追求新奇的孩子們……福建龍岩的黃某染上了毒瘾卻沒有收入,為了吸毒走上了“以販養吸”的道路。她通過寄送、直接送貨、在其租住處直接兜售等方式多次向在校生和社會青年販賣鹽酸曲馬多、聯邦止咳露和奧婷止咳水等藥品牟取暴利,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如此利益熏心,是赤裸裸的謀财害命!

四是“騙保”坑人。通過超量配藥、重複配藥等方式擷取藥品後再轉賣給藥販子,這就是欺詐騙保行為!2020年,浙江省金華市醫保局通過大資料分析,發現血友病人胡某良醫保資料異常,經深入調查,發現胡某良持多人醫保碼,在多家醫院虛開血友病治療藥物百因止,後在全國血友病群釋出賣藥廣告,将藥物以1折至2折左右不等的價格出售牟利。胡某良最終被判處十年六個月;其妻明知其為犯罪,仍協助其開藥、寄藥,也難逃法律制裁。兒子尚年幼,父母兩罪犯,如此欺詐騙保,終将害人害己!

“回流藥”的存在,讓全社會都要付出巨大代價。醫生不敢開大量的藥,藥品的包裝量越來越小,正常購銷的市場秩序被嚴重擾亂,本該救命用的醫保基金被少數不法分子不斷啃食,最為可惡的是,經過藥販子的“黑手”,“良藥”可能變成“毒藥”,廣大人民群衆的用藥安全将難以得到保障。

參與“回流藥”,有什麼後果?

參保人朋友們,直接銷售、間接輔助銷售“回流藥”均屬于欺詐騙保行為!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個人以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為目的,利用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造成醫保基金損失的,暫停其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個月至12個月,并處以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如涉案金額較大、情節嚴重,還會構成詐騙罪而锒铛入獄!

針對“藥販子”國家部委也重拳出擊。202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關于辦理醫保騙保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明确指出,“明知系利用醫保騙保購買的藥品而非法收購、銷售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以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定罪處罰;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醫保騙保購買藥品,進而非法收購、銷售,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以詐騙罪定罪處罰。”“兩高一部”近期聯合召開的新聞釋出會上,曝光了一起全鍊條打擊“回流藥”騙保犯罪的典型案例。在該案中,藥販子馬某雨多次使用趙某某等11人的醫保憑證,在北京多家醫院虛假就醫、購買藥品,并将部分藥品出售獲利,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三個月。

2024年4月,國家醫保局、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财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六部門聯合部署了醫保基金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超量開藥、超範圍用藥、倒賣醫保藥品等行為已被列為整治重點。

通過醫保大資料智能監控,醫保部門将加強對相關疑點問題的篩查分析,及時鎖定問題線索,實作精準打擊。而且,醫院和醫保定點藥店開的藥都有掃碼記錄,早晚有一天,被賣出去的每一盒藥,都會原原本本成為違法犯罪最直接的證據!

是以朋友,藥品不是普通商品,它承載着生命的重量和健康的希望,不要因一時貪念,違背了道德的底線和法律的紅線。當您把藥物賣給藥販子的那刻起,您就已賠上了自己的良心、自身的健康和個人及家庭的未來!

斬斷“回流藥”,人人有責!

我們每個人都有守護自己健康的權利,更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責任。“藥販子”的存在,是對法律和道德的嚴重挑釁。是以朋友,不要再向藥販子賣藥了!請提高警惕,不要購買來源不明、包裝破損的藥品,更不能将手中的“救命藥”變成藥販子的“搖錢樹”。如發現類似欺詐騙保行為,請及時撥打國家局打擊欺詐騙保舉報電話010-89061396、010-89061397,或向當地醫保部門及時舉報。醫保部門将視舉報情況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讓我們每個人都行動起來,斬斷“回流藥”非法利益鍊,共同維護安全、健康、和諧的社會環境!

來源丨 國家醫保局微信公号

編輯:向彥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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