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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土地性質變更問題!投資1400多萬搞養殖,被要求恢複成耕地!

作者:麗麗文

繼内蒙古開魯縣建華鎮農民被要求先交錢才能種地的事件引發熱議之後,類似的土地性質變更糾紛再次在福建霞浦一村引發關注。一位外地承包戶金先生,為養殖"革囊星蟲"(俗稱土丁)在當地投資1400多萬元租地,卻在啟動不久後就被當地政府要求将土地退養還耕,恢複原有農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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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還得從2018年說起,當時,金先生從另一位養殖戶林先生手中轉租了252畝土地,租期10年,一直到2028年到期。承包費1000萬元,加上後續投入的蟲苗、肥料、整地等費用,前期總投資高達1400多萬元。

然而,就在金先生剛剛接手沒多久,當地鎮政府就通知他,這片土地屬于基本農田範疇,要求其"退養還耕"。對于剛投入重資的金先生來說,這無疑是當頭一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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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些土地到底是什麼性質呢?從各方說法來看,存在一些分歧。村幹部表示,這些地曾經都是水田,屬于農田;但前承包戶林先生則稱,當初承包時并未被告知是耕地性質。

金先生的說法又有些出入,他表示雖然知道之前種過水稻,但由于當地經常遭受台風襲擊,導緻農作物常年減産甚至絕收,後來先後嘗試過魚塘和蝦塘,同樣因台風影響虧本關門。相比之下,革囊星蟲适合這裡的土質和水質條件,有望獲得可觀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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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們則對出租土地持開放态度。他們直言,長年種植收益低微,不如把地租出去獲得穩定收入,何況周邊多個村落的土地也都是如此出租用作養殖的。"以地生利"無疑成為了一些農村的新出路。

眼下,雙方存在一定分歧,鎮政府堅持"退養還耕"原則,并于2024年動用挖機強行改造;金先生則訴求能夠等到收獲本批蟲苗後,再按要求恢複耕地用途。為最大限度降低損失,鎮政府表示正在與上級部門和養殖戶溝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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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耕地保護是硬名額,也是現實問題。但在具體操作中,亦需因地制宜、差別情況。從金先生等人的闡述看,當地農田受氣候影響,長期以來農作物常年減産絕收,存在一些自然條件制約。如果生搬硬套,固步自封地堅持退養還耕,無疑将增加農戶的負擔,也與時下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的大方向有些背離。

在本案中,我們還是希望能夠采取更加務實務、合理合法的方式解決問題。既要切實保護好寶貴的耕地資源,同時也要充分聽取農戶的呼聲,不能簡單生硬地打壓他們的生存之計。雙方互相體諒,政府部門要多一些人性化考量,創新性地探索"退養還耕"的新路徑,希望通過共同努力,最終能找到一個雙赢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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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從更大層面上看,這樣的沖突還是折射出目前農村現代化程序中所面臨的一些政策性難題,即如何在堅持耕地保護的同時,又能給農戶以更多獲利增收的空間。期盼未來政策能夠給出更高水準的解決思路,真正做到"因村制宜、因地制宜",将農村振興目标與農民現實利益高度統一,使"三農"工作行穩緻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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