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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新規背後,上市公司“自救”

作者:21世紀經濟報道
退市新規背後,上市公司“自救”

作 者丨崔文靜

編 輯丨包芳鳴

國内最為嚴格的退市新規将在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留給上市公司的“自救”時間隻剩不到250天。如今,上市公司正在積極行動,為遠離退市名額而努力。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業内了解到,目前上市公司開始出現兩類“自救”行動。

類型一,由于新“國九條”明确,分紅不達标的上市公司将會被ST,諸多上市公司加大2023年年度分紅力度,有些多年盈利但“一毛不拔”的上市公司也加入分紅大軍。

類型二,尚未被ST、但已經觸及新版退市名額或者徘徊在新版退市名額邊緣的上市公司最為着急。其中一些上市公司實控人早已有“賣殼”打算,但昔日待價而沽,希望談一個好價錢,如今主動尋找投行希望盡快出手。

另外一些上市公司實控人希望繼續留在資本市場,其開始努力提升公司業績,加強合規風控。然而,由于其中不少企業所處行業景氣度欠佳,短期内業績提升空間較為有限,此類實控人較焦慮。“我們願意從各個方面努力,希望保住一席之地”,有上市公司實控人感慨。

在業内人士看來,自退市新規釋出後,上市公司已經開始積極行動,整體有助于資本市場的向好發展。退市新規具體執行過程中需要寬嚴并濟:一方面,明确退市流程的時間節點,進一步壓縮功能重疊的退市環節,強化交易所一線監管職能,防止公司“停而不退”。另一方面,防止運動型退市,對于确有誠懇改善意願、因外力因素導緻短期徘徊在退市名額邊緣的企業給予更多指導,幫助其盡快擺脫退市風險。

觸及退市标準公司再增加

退市,是高懸于上市公司之上的一把利劍。4月12日退市新規的出台,使得退市之劍更為鋒利。

盡管退市新規将在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但記者發現,即使按照舊版退市規定要求,目前觸及退市名額的公司也在增加。這表明,監管已經開始全力整治資本市場亂象,堅決出清劣質企業。

4月24日、4月25日連續兩個交易日,*ST民控、*ST美盛2家公司先後因收盤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于1元/股,将以面值退市而被摘牌,憾别資本市場。

截至4月26日收盤,*ST新紡、*ST美尚、*ST太安股價也分别連續18、15、13個交易日低于1元/股;如果三家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時股價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終止上市交易。

更值得關注的是,開年以來,已經有*ST華儀、*ST泛海、*ST柏龍、*ST愛迪、ST鴻達、*ST新海、*ST博天、ST貴人8家上市公司被強制退市;另有ST星源已于4月11日收到終止上市決定書。

也就是說,2024年1月1日—4月26日,已經有14家A股上市公司被強制退市或鎖定退市,數量遠超往年同期水準。

年内面臨退市危機的上市公司緣何增加?在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副院長田軒看來,原因不僅在于退市标準有了更為嚴格的要求;從具體标的來看,退市的審查、執行,也明顯加大了力度,對退市的容忍度在進一步下降。從目前大陸資本市場整體退市情況來看,與成熟市場仍有差距,退市标準仍顯溫和,退市執行力度不夠,規避退市仍存空間,配套機制尚未健全。

然而,這些情況正在逐漸改善。田軒就退市新規進一步分析道,其新增了1年财務造假強制退市門檻,調低了2年财務造假觸發的強制退市标準,對連續3年财務造假企業進行直接退市處理;新增規範類名額,财務類名額進一步收緊,提高主機闆退市市值要求等;在強制退市标準的同時,将通過政策引導,積極發揮市場化退市作用。

防退市“自救”

再過不到250天,退市新規即将正式施行,彼時,面臨退市風險的企業或将增多。如今,不少上市公司已經行動起來,為遠離退市而“自救”。

首先,加大分紅力度,是上市公司目前最為普遍的“自救”行動。由于2025年1月1日起,未達到分紅要求的上市公司将會被ST,是以,包括多年不分紅的“鐵公雞”企業,已經開始着手加大分紅力度。

“目前來看,随着2023年年報及2024年一季報的陸續披露,實施分紅方案的上市公司數量及現金分紅金額均在增加,可能涉及退市風險的公司也加大自查力度,并對外表示将提升分紅金額、分紅頻次,已有明顯改善舉措。”田軒總結道。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如果僅僅分紅不達标并不會導緻強制退市,分紅不達标的企業将被ST,ST屬于其他風險警示,并不等同于*ST(退市風險警示)。

其次,退市新規釋出後,一些小盤股實控人主動找到投行咨詢賣“殼”事宜。記者了解到,此類實控人往往早已有過賣“殼”打算,但在4月12日以前,因為公司暫不觸及退市風險,并且市場對“殼”價值期待較高,實控人“待價而沽”,一談價格“尾巴翹到天上”。

新“國九條”明确削弱“殼”價值、打擊“借殼上市”,退市新規新增多項強制退市名額後;上述實控人意識到,公司“殼”價值銳減、觸及退市名額的機率增大,是以主動降低溢價需求,咨詢保代尋找賣“殼”機會。

業内建議審慎執行退市新規

客觀而言,退市新規釋出後,市場一度出現小幅震蕩,尤其是業績不佳、可能觸及退市風險的股票,股價變動尤為明顯,市場讨論也相對更多。

退市新規執行過程中,應當注意什麼?

在田軒看來,首先需明确退市流程的時間節點,加大退市的執行力度,進一步壓縮功能重疊的退市環節,落實強制退市機制,強化交易所一線監管職能,防止公司“停而不退”。

其次,出台後續配套的追責和處罰機制并嚴格執行,加強各部門關聯機制,嚴厲打擊财務造假、内幕交易等違法行為,提高處罰力度。

再者,設定更加精準、比對的退市标準,如設定更為嚴格的标準,進一步提升借殼重組上市難度。

與此同時,進一步嚴格規範類退市标準,如對經營資産由于被出售、租賃、沒收,或公司停止經營,或由于各種原因公司終止了其主要業務經營活動、權威性報告指出證券沒有投資價值、公司違背了與交易所的協定、違背公衆利益等現象,強化退市執行力度,完善吸收合并等多元退出政策規定,使得企業選擇主動退市。

此外,完善退市配套措施和相應的轉闆機制,暢通企業退市的後續融資通道。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退市制度,市場亦有聲音呼籲增強寬容度。

有上市公司和投行人士向記者反映,受市場環境和行業周期影響,有些上市公司目前業績承壓,存在觸及退市名額的風險,但中長期來看存在業績改善潛力。對于此類企業,如果其内控合規等符合監管要求,并且實控人全力提升經營業績,建議監管給予其更多改善建議和調整時間,以幫助其盡快擺脫退市危機。

SFC

本期編輯 江佩佩 實習生 黃麗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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