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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外,傾心守護創新火種

作者:光明日報
法庭内外,傾心守護創新火種

吉林長春一汽車制造廠生産工廠中的房間内,智能機器人對車輛輪胎輪毂進行裝配作業。新華社發

法庭内外,傾心守護創新火種

在第十三屆中國國際專利技術與産品交易會上,人們正在觀看參展的專利項目和産品。劉德斌攝/光明圖檔

法庭内外,傾心守護創新火種

某地化工廠外景。光明圖檔/視覺中國

【法眼觀】

四川眉山,某化工公司生産工廠中的房間内,一派繁忙景象。生産線上,白色的“蜜胺”粉末随着傳送帶向前“流動”,随後被一袋袋包裝好,整整齊齊碼放在廠房裡。

“公司今年以來的效益特别好!”望着廠區魚貫而入的貨車,四川某化工公司相關負責人興奮地說。

可就在短短幾個月之前,該公司還是另一番光景。自2014年起近十年間,公司一直在為“蜜胺”發明專利和技術秘密與侵權方“對簿公堂”。市場佔有率持續萎縮,效益不斷下滑……公司前景讓人憂心。

202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法庭,清脆的法槌聲在這裡響起。四川某化工公司要求各侵權人連帶賠償2.18億元的上訴請求獲得全部支援,這家公司由此看到了重回正軌的希望。這是目前人民法院針對同一工程項目判賠額最高的知識産權侵權案。

然而,面對法院判決,各被告不僅遲遲未停止侵權,反而繼續擴大生産規模,對原告方造成進一步損失,案件執行一度陷入僵局。在最高法執行局推進協調下,2024年1月30日,當事各方達成全面和解,面對案件執行僵局,權利人最終獲償6.58億元,創下大陸知識産權案件紀錄!

“這起知識産權維權訴訟案曆經波折,最終赢得了勝利。公司獲得了可觀的經濟補償,侵權人也受到應有懲罰,對企業健康發展具有裡程碑意義。”四川某化工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

今年1月,這起涉“蜜胺”發明專利及技術秘密侵權案入選“新時代推動法治程序2023年度十大案件”。

上述知識産權維權糾紛因何而起?為何會讓原告方“頭疼”近十年之久?判賠額又為何如此之高?在世界知識産權日來臨之際,記者就此進行了深入采訪。

數載研發終得專利成果

“蜜胺”又名三聚氰胺,一度因“三鹿奶粉”事件蒙受惡名。其實,作為一種非常重要的有機化工原料,三聚氰胺本身有其不為人知的“光鮮”一面,可廣泛應用于塑膠、紡織、電器、醫藥、阻燃新材料等行業。不過由于技術水準所限,生産中長期存在運作周期短、能耗高、易堵塞、産品品質低等問題。

2006年,計劃對三聚氰胺産品生産裝置進行整體更新的唐某(現四川某化工公司總裁),找到初涉三聚氰胺領域的四川某化工公司,商讨合作在眉山落地年産量5萬噸的三聚氰胺生産裝置。同年4月,北京某科技公司成立。兩家公司通力合作,專注于三聚氰胺産品生産及工藝研發。在耗費上億元、曆經多年耕耘後,終于研發出“加壓氣相淬冷法三聚氰胺生産技術”。

2011年4月28日,四川某化工公司、北京某科技公司向國家知識産權局提出專利申請。2013年9月11日,專利申請獲得準許,兩公司享有名稱為“節能節資型氣相淬冷法蜜胺生産系統及其工藝”的發明專利權(以下簡稱涉案專利)。同時,四川某化工公司還擁有采用加壓氣相淬冷法年産5萬噸蜜胺生産系統技術秘密(以下簡稱涉案技術秘密)。

根據涉案專利權利要求及說明書記載,該專利有效解決了傳統的低壓氣相淬冷法工藝機關體積裝置生産效率低、産品電力消耗較高、尾氣回收或利用成本高等問題,能夠大幅提高生産效率。後專利權人在美國、日本、歐盟、南韓等多個國家和地區送出了專利申請,全部獲得準許。

憑借着創多項領先的自主研發技術,四川某化工公司一躍成為全球最大的三聚氰胺生産企業,占據全球20%、大陸約40%的市場佔有率,成為名副其實的行業冠軍。

數載維權獲法院高額判賠

2014年4月30日,山東某化工公司釋出公告,宣布其三聚氰胺項目生産線正式投産,該生産線達産後将形成5萬噸/年的三聚氰胺生産能力。

當時,國内成熟的三聚氰胺加壓裝置專利技術隻有四川某化工公司一家擁有。該公司敏銳地察覺其中有蹊跷,懷疑其技術秘密被竊取,于是向眉山市警察局報案。很快,警友善找到了線索。

尹某某,曾任北京某科技公司工程師和四川某化工公司總工程師兼技術中心主任,系涉案專利發明人之一并參與涉案技術秘密研發。警方從已離職的尹某某的個人電腦中,查到了其非法儲存的全套技術資料。

原來,早在2011年,山東某化工公司就計劃建造年産5萬噸“蜜胺”生産線,其與甯波兩公司簽訂三方協定,約定由兩公司分别提供技術和施工設計。甯波兩公司從尹某某處非法擷取了包含涉案專利技術方案及技術秘密形成的技術包,請尹某某幫助修改技術圖紙并給予高額報酬。在生産線建設過程中,尹某某還多次前往施工現場排查問題、提供技術指導。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四川某化工公司、北京某科技公司在廣東和四川兩地法院分别提起專利侵權訴訟與技術秘密侵權訴訟。經過審理,專利侵權案一審法院認定山東某化工公司與甯波兩公司共同實施了侵害涉案專利權的行為;技術秘密案一審法院認定山東某化工公司在内的四被告共同實施了侵害技術秘密的行為。兩地一審法院均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并分别支援了部分賠償訴求。

一審判決後,各方當事人對兩案均不服,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終,這兩起案件來到了最高法知産法庭法官岑宏宇的桌前。

“拿到案件後,厚厚的卷宗就堆到了案頭。”岑宏宇回憶,“兩案涉及金額巨大、侵權時間跨度長,其中尹某某還涉及刑事案件,各方當事人均上訴,案情非常複雜。”面對挑戰,岑宏宇帶領辦案團隊迅速投入案情梳理、證據審查、組織合議等審理工作中。

經過多次開庭審理,侵權認定已是“闆上釘釘”,而賠償數額如何确定成為“攔路虎”。

岑宏宇介紹,兩案采用了綜合估算方式。一是兩原告每年經營三聚氰胺産品的獲利情況;二是山東某化工公司這一條生産線的生産能力、利潤率;三是考慮同行業同等規模企業每年的獲利情況。三方因素綜合起來,核算出山東某化工公司侵權所獲得的合理利潤在2.57億元至4.36億元之間。這一區間内的獲利,均屬人民法院可裁量的範圍。

“考慮到本案各被訴侵權人屬于共同故意侵權,且在訴訟中存在舉證妨礙、怠于舉證等惡劣情形,理應從高确定賠償金額。”岑宏宇指出。

2022年12月26日,最高法分别就兩案作出判決,改判支援權利人的全部訴求,判令限期銷毀侵權生産系統,四侵權人全額連帶賠償權利人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合計2.18億元(其中,發明專利侵權案賠償1.2億元,技術秘密侵權案賠償9800萬元)。

這一結果,無疑是對四川某化工公司和北京某科技公司數載維權的最好“回報”。

和解數額創下知識産權案件紀錄

據了解,案件審理期間,山東某化工公司并未停止侵權,反而繼續擴大生産規模。2018年12月27日,該公司釋出公告,稱其10萬噸/年三聚氰胺項目(二期)生産線投産,2019年1月18日,又表示計劃再建設兩套三聚氰胺生産裝置。直到二審宣判後,侵權行為仍未停止。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法庭作出裁判後,2023年4月19日,就山東某化工公司等四被告侵害技術秘密這一案由,四川某化工公司再次提起訴訟。該公司認為,2018年12月30日之後,山東某化工公司三聚氰胺項目(一期)仍在營運,二期與一期采用的技術方案相同,亦侵害前案生效判決所認定的涉案技術秘密,是以合計索賠6.01億元。

“案件結案不容易,讓侵權人服判、停止侵權更是重點和難點。”岑宏宇表示。為充分化解各方積怨,也為了破解執行僵局,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會同7家地方法院統一行動,四川高院和廣東高院負責人到一線部署,最高法執行局、三省執行局負責人也趕赴現場開展執行工作。

案件執行終現曙光!2024年1月30日,山東某化工公司釋出關于達成訴訟和解的公告。在2.18億元判賠基礎上,當事人在執行中就新增項目和後續生産行為達成全面和解,侵權方獲得四川某化工公司使用許可,避免了侵權生産設施裝置的拆除。權利人(四川某化工公司和北京某科技公司)最終獲償6.58億元,各方實作了利益最大化。該案由此創下大陸知識産權案件紀錄。

“本案是目前人民法院針對同一工程項目判賠額最高的知識産權侵權案,充分展現了最高人民法院知産法庭有力保護、有效保護、平等保護的新時代加強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審判理念。”最高人民法院知産法庭副庭長周翔表示。

“專利和技術秘密是保護技術成果的兩種基本法律手段,對于企業保持競争優勢、經濟高品質發展至關重要。”岑宏宇告訴記者,案涉權利人分别為中外合資企業、高新技術民營企業,山東某化工公司為具有國資背景的上市企業。案件的裁判既彰顯了司法保護的力度,也展現了對各類企業的平等對待。

保護知識産權就是保護創新。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鄧宏光認為,涉“蜜胺”發明專利及技術秘密案探索了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如舉證證明責任、損害賠償數額的确定、共同侵權行為及其責任、停止侵害的範圍等,對解決知識産權保護中“舉證難”“賠償低”等難題,依法合理加大保護力度,具有重要的案例指導意義。

據了解,“蜜胺”案兩份判決書長達170多頁、近20萬字。

“一份好的法律文書承載着案件的全部。”知識産權法專家程永順指出,該案判決書對知識産權予以依法有力保護,給創新者傳遞了信心和決心,為市場經營主體指明了正當競争的方向,也通過對侵權行為予以制止和懲戒,彰顯了法官的認知、法院的态度及法律的尊嚴。

“創新審判,保護創新促發展;和解執行,多方共赢見初心。”前不久,四川某化工公司和北京某科技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送來錦旗。這22個字,滿溢着當事人維權成功的喜悅,也浸透着對知識産權審判事業的由衷敬意。兩家公司終于可以心無旁骛投入“蜜胺”生産技術的更新研發中去了……

(本報記者 靳昊 本報通訊員 李豔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