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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學術不端加強全過程管理,學位法還有這些重點

作者:北青網

4月26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以下簡稱《學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自1981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實施以來,大陸學位法律制度的首次全面修訂,新頒布的《學位法》從多個方面回應了社會關注和師生關切。

對學術不端等行為加強全過程管理

近年來,學術不端現象多發,新頒布的《學位法》強化學風建設,對學術不端等行為加強全過程管理,明确了學位授予機關不授予學位或者撤銷學位的具體情形。

對學術不端加強全過程管理,學位法還有這些重點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林華:像抄襲、人工代寫等等,都屬于學術不端。另外我們也明确了,通過違法違規的手段取得入學資格、取得學籍的,這些都是屬于不授予學位、還要學位撤銷的一些情形,這樣對學位授予機關去适用相關的法律就更加有明确性和可針對性。

申請者對撤銷學位等不服的 可申請複核

新頒布的《學位法》,在規範學位授予、保障培養品質的同時,也注重對學生權益的保護,健全了學位授予争議的解決途徑,提出:學位申請人對學術評價結論有異議,對不受理學位申請、不授予其學位或者撤銷其學位等行為不服的,可以進行複核解決。

對學術不端加強全過程管理,學位法還有這些重點

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所學生教育司副司長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栾宗濤:對學生權益保護這一塊,國家、各省還有各個學校都有一些充分的實踐,但是在法律上沒有規定。比如學生說我的學位論文是不是符合标準,如果有了争議,依據哪樣程式規定進行處理,這需要有相關的法律規範。這次學位法在這個方面對學位複核、學術複核作出了明确的規定,學生在學位授予的過程中感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犯,就有一個法定的管道進行申訴。

分類培養 分類評價 研究所學生培養改革新趨勢

新頒布的《學位法》還有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規定了學術型學位和專業學位的分類培養和分類評價,這也折射出了大陸研究所學生培養改革的新趨勢。

随着時代發展,大陸已逐漸形成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研究所學生教育分類發展的新格局。新頒布的《學位法》,從法律的角度規定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兩種類型,強調分類發展、分類培養。

對學術不端加強全過程管理,學位法還有這些重點

清華大學副校長 姜培學:學術學位,我們更加強調學生在理論方面的一些創新能力的培養,專業學位更加強調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我們現在認為專業學位的培養和學術學位培養同等重要。

據統計,大陸在學研究所學生規模已超過365萬人,到“十四五”末,專業碩士研究所學生招生規模預計擴大到碩士研究所學生招生總規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博士專業研究所學生招生人數也将大幅增加。這次新頒布的《學位法》,還明确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的差異化評價标準。

對學術不端加強全過程管理,學位法還有這些重點

北京理工大學研究所學生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王戰軍:專業學位可以按專業實踐的成果去進行答辯,也可以按你專業實踐上的一些創新成果去答辯。是以把原來學位論文答辯單純的一種類型劃分為兩種類型,是以對專業學位的要求和規制都有了一個突破性的進展。

讓監督機制與高校自主權良性平衡

新頒布的《學位法》擴大了學位授予機關自主權,規定了碩士、博士學位授予點自主稽核制度,同時,規定了我們國家實施學位管理的三級管理制度,明确相關部門的監督機制和品質評估職責。

江蘇省教育廳廳長 江湧:學位授予機關可以結合自己本機關的學術評價标準,來科學地制定各個學科專業的學位授予的具體标準。并且根據自己的需要來申請、撤銷、增設相應的學位授權點。

此外,新頒布的《學位法》完善了學位工作體制,規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省級學位委員會、學位授予機關學位評定委員會的設定及職責,明确要加強外部監督,規定了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學位委員會對學位授予機關、學位授予點進行品質評估的職責。

對學術不端加強全過程管理,學位法還有這些重點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林華:這次學位法明确規定,如果學位授予的品質達不到相關的要求,可以撤銷你的學位授予資格。包括現在在實踐中,無論是碩士論文還是博士論文,無論是匿名評審,還是後續的抽檢力度,這些都是為了保障學位授予品質。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學位法》立足大陸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總結了四十多年來的改革實踐,回應了師生關切。

對學術不端加強全過程管理,學位法還有這些重點

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所學生教育司副司長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栾宗濤:我們将對照學位法各項規定,抓緊全面梳理修訂完善現有的規章制度。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出台相應配套政策舉措。

編輯/譚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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