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北京人民大會堂是國家開會的重要場合,也是專門接待外國貴賓的重要場地。
是以在不少人的心目當中,北京人民大會堂這個地方是神聖的,更是極其莊嚴肅穆的地方。
不過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北京人民大會堂是可以對外出租的,甚至還能在裡面舉辦婚禮。
那麼,北京的人民大會堂為什麼要會對外出租呢?而出租的錢又去往哪裡了呢?
為什麼要建設人民大會堂?
隻要是去過北京旅遊的小夥伴,肯定都會見識一下北京的天安門和北京的人民大會堂。
而且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的廣場上,還會有些專門拍照的人,一張照片的價格大概是15元。
雖然我們沒有辦法進入到人民大會堂的裡面參觀,但是能跟人民大會堂來張合照也是不錯的。
現在人民大會堂已經有65年的曆史了,而且每年的全國代表大會,都是在這個地方召開。
可能很多人都知道,這個地方是專門召開重要會議的地方,但是卻不知道它背後的故事。
在1945年的時候,黨在延安的楊家嶺召開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光參加的人數就有755人。
召開會議的地方選擇是“延安的中央禮堂”,而且修建這個大禮堂,足足花費了三年時間。
但是它容納的人數最多幾百人,可以說當時的這場會議,完全就是人擠人、人挨人的景象。
毛主席看到這幅景象,内心滿是遺憾,希望以後也能修建一個能容納萬人的大會堂。
直到1949的時候,新中國剛剛的成立,而中國的經濟還在複蘇當中,各個地方都要用錢。
雖然毛主席有心修建一個萬人的大會堂,但是卻沒有大量的資金,這個事情也就擱置下來。
四年之後,當黨上司人再次要對新中國做出規劃的時候,毛澤東提議修建一個人民大會堂。
在各個國家上司人的支援下,開始在1958年的8月份動工,到1959年9月份的時候完工。
隻用了10個月的時間,就修建好了屬于中國人的“人民大會堂”,當時不少人都感到驕傲。
這也完成了毛主席的心願,而且在以後的國家重要會議當中,也都是在這個地方進行談判。
不過當很多人認為這個地方,隻能召開重要會議的時候,但是卻發現它可以對外進行出租。
那麼,人民大會堂為什麼要對外出租呢?出租的錢又都去往了哪裡呢?
為什麼要對外出租?
人民大會堂在修建好了之後,很多重要會議都在這裡舉行,但是一年下來也用不了幾次。
使用的頻率還是非常低,但是在修建它的時候卻花費了不少錢,而且還要進行日常的維護。
說國家每年要對人民的大會堂支出不少錢,再加上新中國剛成立不久資金還是非常有限。
是以面對這樣的難題,上司人就想到了一個解決辦法,就是讓人民大會堂一部分對外出租。
把一些閑置不太重要的場地租出去,這樣就可以獲得一部分收入,來解決場地的日常開銷。
在1984年的時候,人民大會堂就開始對外進行出租,一些各地的有錢人士就會在這裡租用。
畢竟這個地方還是非常神聖的,不少有錢人都想在這裡舉辦婚禮,可以來對婚姻表達重視。
在當時人民大會堂的租用訂單可以說是非常的多,甚至出租的時候,還需要提前預約才行。
不到3年的時間,北京人民大會堂通過這種出租服務,就可以滿足這個場所的日常開銷。
這樣不僅可以解決國家的财政問題,還能避免了資源的浪費,甚至還能擷取一定的收益。
雖然外界的有錢人可以在這裡舉辦婚禮或者是開會使用,但是還是需要遵守要求規範才行。
租用的時不能對裡面的物品進行破壞,畢竟當時建設還是非常不容易的,需要進行保護。
而且也不能攜帶危險的器具,更不能在會議廳裡吸煙或者是喝酒,對于會議内容也要謹慎。
想要租用的話,還是需要通過專人稽核才行,不過可能不少人對于收費的價格感到好奇。
那麼,北京的人民大會堂到底是如何收費呢?那麼它都有哪些場所是對外出租的呢?
收費的場所
北京的人民大會堂一共有34個省廳,每個省廳的名字不一樣,裝修的風格也會很大差異。
不過人民大會堂裡最大的省廳分别是香港廳、澳門廳、山東廳,整體裝修也是非常的氣派。
但是對外出租的省廳隻有8個,分别是:
澳門廳、新聞釋出廳、小禮堂、中央禮堂、金色大廳、宴會廳、萬人大禮堂、東大廳。
宴會廳主要是用來接待一些外界的婚宴訂單,而且舉行一次就要花費16萬元萬人民币。
小禮堂可以接待一些頒獎典禮或者是商業演出,場所一次的費用需要8萬人民币。
如果想要舉辦一些大型演唱會,可以選擇萬人大禮堂,一次的費用也是需要20萬人民币。
可以說這8個會客廳可以滿足外界的需要,而且每次的費用也基本是萬元以上。
除了一些場地上的費用,還需支付一些裝置費、清潔費、等其他額外的費用。
也相信能在這個地方租用的人,肯定也是一些不差錢的人,畢竟一次下來還是非常貴的。
而這些收入的錢,除了維持人民大會堂的基本開銷之外,還會用于一些公益活動。
他們有時候會舉辦一些免費的講座或者進行免費的參觀,可是說最後還是服務于人民。
相信現在小夥伴已經知道,人民大會堂為什麼會對外出租了,其實也是合理的利用資源。
不過對于這種出租做法,網友們的觀點也是褒貶不一,那麼小夥伴們是如何看待的呢?
資訊來源
《樂山大佛被賣17億不算啥,人民大會堂都能出租,甚至可以辦婚禮》——長沙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