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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喊冤!健身房鍛煉碰碎女子玉镯遭索賠,律師:三方均有責任

作者:海闊天空7h9I

哎呀,這下可把健身小夥子給整不會了!原本明明是在健身房高高興興鍛煉身體,沒成想卻莫名其妙地卷入了一場索賠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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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一名女士在經過時不慎被他手中的杠鈴擊中,她手腕上的價值不菲的玉镯就此化為齑粉。看着殘骸滿地,她理直氣壯要求賠償五千元。天啦,這可把小夥子給整懵了!

當事情就這樣發生時,雙方當然都吓了一大跳。隻見畫面中,男子專注舉起杠鈴做力量訓練,這女士就不經大腦地從旁走了過來,哪知一個不留神就讓貴重的玉镯遭了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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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事出意外,但女方就是不依不饒地拗着小夥子賠錢,理由是他當時肯定沒有注意周圍的情況,鍋就得他來背了。

一說要賠五千元,小夥子青筋突突直冒,這筆錢可不是開玩笑的。作為一名普通學生,他根本連這麼多錢的夥食費都拿不出來,哪還顧得上賠這麼貴重的物品?當然,雙方大眼瞪小眼誰也不讓誰,很快便不歡而散,報了警以彰顯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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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小小的插曲登上了熱搜,引發網友們的熱烈讨論。有人一邊倒地表示小夥子理虧在先,認為健身房乃是鍛煉場所,屬于高風險區域,人身安全固然重要,但佩戴名貴易碎物品進入就等于自己買單,與他人無關。畢竟誰讓女士你非得把玉镯帶在身上呢?

另一派網友卻持不同看法,認為無論如何小夥子都要負起部分責任,因為舉起重物時理應多加留意四周動靜,以策安全。有人更是調侃說,你看那女士過來都沒閃躲,肯定是對自己的魅力太過自信,以為男生定會被她的美色所蠱惑而放下杠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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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種意外傷害确實存在過錯認定問題。按照民法典規定,體育場館等高風險場所發生的無過錯損害,受害者自行承擔損失。但如果存在過錯的話,就需要依照具體情節予以分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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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到底如何劃分才算公平呢?網上有律師表示,女士主要過錯在于未盡必要注意義務,健身房鍛煉區域存在一定風險,不應該就這樣漫不經心地走來走去。而小夥子的次要過錯則在于未能及時發現并提醒異物進入,造成了碰撞事故。是以,女士應當承擔大部分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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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分析似乎很有道理。畢竟在健身房裡,鍛煉者首要考慮的就是自身安全,而非照顧過路人的利益。再者,重器械運動本就存在高風險,佩戴貴重物品的确不可取。否則一旦發生損壞,很難向他人逼索賠償,多數責任還是得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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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仔細想想,這樣的判斷未免也太過絕對化了。一味将鍋甩給女士,是否有些草率呢?我們可不能完全忽視小夥子方面的責任。

理智而言,他應當保持一定的警惕性,比如在舉鈴時留意周圍動靜,如有異物靠近應立即停止動作,以免造成傷害。再不濟,也該在附近放哨示警,告知進入區域的人當心。

這樣來看,雙方确實都有一定疏失。是以賠償分擔問題,不能将火氣都撒在女士身上。但同時,她也須意識到自身存在失察的過失,不應獅子大開口,索要過高賠償。畢竟她帶貴重物品進入高風險區是自己的決定,即便不是有意碰撞,但難免存在風險自負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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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最公平的分擔原則或許是,女士自行承擔主要經濟損失,小夥子則給予适當經濟補償。具體比例的制定還需雙方協商,但無論如何都不應孰輕孰重地一棍子打死。這畢竟是一起雙方都有過錯的意外事故,坦誠相見、平等對話才是化解沖突的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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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起小插曲折射出現實生活中的一個普遍問題:每當發生糾紛時,雙方往往都會固步自封、孰是孰非,以至于大打出手、難分伯仲。究其原因,缺乏互相體諒和寬容精神是關鍵所在。我們總是習慣于對錯全非的二進制思維,而忽略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的基本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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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們隻需稍稍放低姿态,用同理心換位思考一下對方的處境,就能發現事物本來面目并非非黑即白。每個人在不同環境下都會有所失誤,關鍵在于如何正視問題、虛心溝通、和解共處,而非一味攻擊對方、唯我獨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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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這起插曲來說,雙方若能以平和理性的态度交涉,必定能找到雙赢的解決方案,而非針鋒相對、大打出手。即便無法徹底化解沖突,至少也能相安無事。這不但有益于個人形象,更有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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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過頭來重新審視這一事件,細思恐懼,雙方當事人是否真的太過偏執和咄咄逼人了呢?小夥子在報警時,是否仍存在退一步的餘地?女士索賠的過程中,又是否過于咄咄逼人、缺乏理性呢?如果當時能換位思考、虛懷若谷一些,說不定就能化幹戈為玉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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